正文 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三祥新材及董事长等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界面新闻 · 快讯 admin V管理员 /2025-01-14 16:18:03/4阅读/0评论 0114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1月14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三祥新材1月14日公告,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夏鹏、夏瑞祺、郑雄、范顺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辽宁华祥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