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爱粉”遇上“假黄牛”,警惕演唱会门票的“音”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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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精彩的演唱会是情感与梦想的交会点。近年来,演唱会市场热度居高不下,“抢票”关键词频频霸榜热搜,热门明星演唱会“一票难求”。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利用歌迷求票心切的心理,对其实施诈骗。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以转让演唱会门票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

在校大学生小王(化名)系某明星的“真爱粉”,想通过官方渠道购买演唱会门票未果,于是在某社交平台发布求票帖子。不久,一名“歌迷”私信小王称自己抢到了门票,但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场观看,可以将门票转手给小王。在添加微信后,对方给小王发送了正规购票平台发货截图,并再三向小王表达出不能前往现场的遗憾,同时请求小王到时候帮自己带应援灯前往现场,再帮自己代购一些纪念品。闻言至此,小王不疑有他,爽快付钱。但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小王并没有收到约定的门票,经反复催促,发现对方居然失联了,小王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果断向警方报案。

警方将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抓获归案后发现除小王外还有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被害人均表示,二人的诈骗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大额经济损失,同时自己还因期待的演唱会落空,内心无比失落,遭受了无法弥补的情感伤害。

经调查,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是一对情侣,均从事电商客服工作,二人通过网络了解到演唱会市场回温,很多人抢不到门票,便产生了借此诈骗牟利的念头。二人专门挑选热门场次演唱会开票之后开始行动,从网上搜罗别人抢到票的图片、视频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同时也会在热门场次演唱会求票的帖子里挨个私信,说自己手上有多余的门票。在引导被害人添加刘某某的微信后,两人主要通过2种方式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一是两人相互配合,由杨某某冒充票务代理,伪造聊天记录,使被害人相信其女友刘某某手上有正规渠道门票,骗得被害人从刘某某处购买门票;另一种是由刘某某冒充资深粉丝,假装自己抢到票后因工作原因不能前去观看,只能将门票转手。同时,刘某某还会主动使用粉丝之间的共同语言来增加可信度,让被害人放松警惕,进而使得被害人放心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向二人转账付款,为拖延被害人发现被骗时间,二人还会给被害人发送快递,里面放上卡片本子等物品,假装已将门票寄出,并在合适时机果断失联。小王等人正是在这种情形下上当受骗的。

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二人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诈骗4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近万元,并将所骗得钱款全部用于日常消费及挥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全部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十五日,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对二人并处相应罚金,判决已生效。

音乐节、演唱会多实行实名制购票,禁止转增买卖,粉丝们在购票时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从黄牛处购票,也不要被所谓的“内部人员”和“内部渠道”所迷惑。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同时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为查处犯罪、挽回损失提供线索。

通讯员张书曼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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