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于9月8日凌晨发布了一则通报。通报指出,当日凌晨时分,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天河区某一村落的牌坊处,有一名男子疑似醉酒状态下滋事,动手伤人。经警方调查,事件当事人吴某,男性,42岁,在牌坊处等候乘车时,对同在该地点候车的另一名女性陶某,31岁,实施了言语骚扰并伴有肢体攻击行为。
目前,天河区警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吴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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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于9月8日凌晨发布了一则通报。通报指出,当日凌晨时分,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天河区某一村落的牌坊处,有一名男子疑似醉酒状态下滋事,动手伤人。经警方调查,事件当事人吴某,男性,42岁,在牌坊处等候乘车时,对同在该地点候车的另一名女性陶某,31岁,实施了言语骚扰并伴有肢体攻击行为。
目前,天河区警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吴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